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灵川县大圩镇污水处理厂安装工程(编号:ZYCGL2G20150495(重))重新招标公告
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对灵川县大圩镇污水处理厂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灵川县大圩镇污水处理厂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ZYCGL2G20150495(重)
建设地点:灵川县大圩镇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招标内容:近期建设规模1000m3/d,采用IBR工艺,污水经处理后的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排放标准B标准。
招标范围:灵川县大圩镇污水处理厂工业管道、管网安装工程,调节池、IBR综合反应池、污泥脱水间及加药间、污泥池、计量槽、消毒设备等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融资、施工管理能力。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7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时30分,下午15: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80栋-2)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法人授权委托书)持本人身份证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元/份(不含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采购预算金额的1%(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投标人必须于2015年8月14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并到达以下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银行帐号:45001635207050705079
5.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5年8月17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80栋-2),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8月17日10时00分在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80栋-2)开标。
6.2投标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专职投标员证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和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773-3639323
地址:梧州市新兴三路30号5单元3401-3407房
(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80栋-2)
灵川县大圩房地产开发公司
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