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吉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焚烧炉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吉市财政局委托,对延吉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焚烧炉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采购编号 : YJZC2015-10078
2. 采购项目:延吉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焚烧炉采购。
3. 采购内容:
延吉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焚烧炉,预算:80万元人民币。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付款方式:设备和原材料到位验收后,支付全部货款30%;完工验收后,支付65%;正常运行一年后,支付余款5%。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被授权人必须提供以公司名义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局备案的劳动合同等证明其是投标公司的在职员工。
(3)投标人具有社保登记证或相关证明。
(4)投标人必须提供纳税证明及无欠税证明。
(5)根据《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员供应商注册登记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
6.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5年7月23日-2015年8月18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科(延吉市财政局5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1 地点:延吉市财政局5楼(503)招标科。
6.2联系人:许学俊
6.3联系电话:0433-2266031
7.投标保证金交纳:16000元整人民币。
7.1 投标保证金:转账方式在2015年8月31日下午4点之前提交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并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延吉市财政局505室)领取收据,确认参加投标。、
*开标之前没有换取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收据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 名: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22001686138059000059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
7.2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5年8月31日16:00(北京时间)
8.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9月1日8:30(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州暨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开标室二 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市政府大院3号楼)
9. 开标时间:2015年9月1日8: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州暨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开标室二 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市政府大院3号楼)
10.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
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