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委托人委托的2015年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申请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5年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灵财采购(2015)49号
三、招标内容及包段划分:
包段 | 设备名称 | 数量 |
一包段 | 动态心电检测系统 | 1 |
二包段 | 动态血压监测盒 | 3 |
三包段 | 无创呼吸机 | 1 |
四包段 | 常频加高频呼吸机 | 1 |
五包段 | 血液透析机(单泵) | 3 |
六包段 | 血液透析机(双泵) | 2 |
七包段 | 医用封口机 | 1 |
八包段 | 超声波清洗机 | 1 |
九包段 | 白内障超声乳化机 | 1 |
十包段 | 瞬时弹力成像系统 | 1 |
十一包段 | 输尿管软镜 | 1 |
十二包段 | 钬激光治疗机 | 1 |
注:每个人投标人如果经营范围符合可以投多个标段。
四、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五、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货时间要求:根据招标人需求;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生产厂家必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经销商须有《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投标人经营范围需包含所投标段的产品编号);
3.所投产品必须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4. 所投货物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委托书(经销商需要);
5.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和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
八、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灵宝市人民银行八楼(金城大道与富士路交叉口)
3、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经销商需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出具的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的反商业行贿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注册地为三门峡地区的企业必须提供,非三门峡地区的可以出具本单位的提供的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