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2015年绮春园及长春园区域安保专项招标公告
2015年绮春园及长春园区域安保专项招标公告
日 期:2015年7月23日
招标编号:0701-154030030003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委托,就利用其财政资金的“2015年绮春园及长春园区域安保专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 服务需求、数量及包预算金额: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项目预算(人民币万元) | |
1 | 安保服务 | 项 | 1 | 118.8 |
注: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响应,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该项目预算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2. 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18.8万元。
3. 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出售时间、地点、联系方式、银行信息:
(1) 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包,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售后不退。
(2) 时 间: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8月13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3) 地 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层东南角标书室。
(4) 电 话:010-63348281
(5) 收 款 人: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7) 帐 号: 7783 5001 0653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招标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须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7) 投标人必须具有提供保安服务的能力,并能满足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各项服务;
(8) 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实施过程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禁止转包或分包;
(10)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11)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015年8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23会议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8月1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23会议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9.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
10.招标人信息:
(1) 名 称: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
(2)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西路28号
(3) 联系人姓名:李久峰
(4) 电 话: 010-62566879
(5) 邮 件: ymy-bwk@163.com
11.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1) 名 称: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2)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501室
(3) 联系人姓名: 常志峰、查庆
(4) 电 话: 010-63348621、63348953
(5) 传 真: 010-63373591
(6) 邮 件: changzhifeng@itc.generte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