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粮食局“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及功能提升配套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粮食局的委托,就偃师市粮食局“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及功能提升配套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及功能提升配套设备购置项目。
1.2项目编号: ZZMC-2015-10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招标内容:共4个标段
一标段:偃师市“粮安工程”危仓老库(包含:偃师0301河南省粮食储备
库)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二标段:偃师市“粮安工程”危仓老库(包含:缑氏镇粮油购销管理中心、
顾县镇粮食管理所、粮食局第二直属仓库、佃庄粮食管理所、高龙
镇粮食管理所、翟镇粮食管理所)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三标段:偃师市“粮安工程”危仓老库功能提升配套设备(包含:离心风机、
通风地笼、汽车衡、移动式卸粮斗、移动循环风式粮食清理筛、输
送机、粮食扦样机、装仓机等)的购置及安装工程;
四标段:偃师市“粮安工程”危仓老库功能提升配套设备(包含:补仓机、
出仓机、除尘装包机、移动式定量包装秤、平面门挡板、装载机、
除尘风网系统设备、测温设备等)的购置及安装工程;
2.2工期要求:一、二标段施工工期 50 日历天;
三、四标段供货及安装周期 30 日历天。
2.3质量要求:一、二标段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三、四标段合
格及以上。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二标段:
1、报名企业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报名企业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提供继续教育证明)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4、报名企业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同类合同业绩;
5、企业必须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开具日期需在报名期间内,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四标段:
1、报名单位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
2、企业必须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开具日期需在报名期间内,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7月23日— 2015年7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西路30号凯瑞君临商务1909室。)
4.3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份 (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报名时需携带: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一、二标段:
1.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提供继续教育证明,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4.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同类合同业绩(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需在报名期间内,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
三、四标段:
1.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需在报名期间内,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人)。
注:(1)报名时查看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2)投标单位满足以上报名条件后即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偃师市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开标地点:偃师市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 偃师市粮食局
联 系 人: 滑先生
联系电话: 0379-67711281
代理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郭女士
联系电话: 0379-80888984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西路30号凯瑞君临商务1909室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