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粮食局柘城县2014-2015年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柘城县2014-2015年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柘城县粮食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柘财采购【2015】122号
2.2项目名称:柘城县2014-2015年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
2.3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和企业自筹
2.4 项目地点:柘城县
2.5 计划工期:施工90日历天,监理随施工合同工期;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十一个标段,各标段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柘城县陈青集金麦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仓房维修
第二标段:柘城县胡襄金穗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仓房维修
第三标段:柘城县李原庆丰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仓房维修
第四标段:柘城县安平恒丰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仓房维修
第五标段:柘城县洪恩金谷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仓房维修
第六标段:柘城县城关永盛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仓房维修
第七标段:柘城县慈圣润丰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原址改造及维修
第八标段:柘城县起台金发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仓房维修
第九标段:电力工程
第十标段:功能提升设备
第十一标段:本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第一标段至第八标段: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相关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注册于本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第九标段: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相关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注册于本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第十标段: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制造企业须具备设备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或经销商需具备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第十一标段: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3各投标人可以就上述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中多个标段,按照标段顺序,以先中标段为准。
3.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需要查询法人、法人代表、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要求
一至九标段:报名时需提交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资格证及安全考核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以及与所投标段相对应的合格证明材料;
第十标段: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设备生产许可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以及与所投标段相对应的合格证明材料;
第十一标段: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副本)、项目总监相关专业资格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以及与所投标段相对应的合格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并留存二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和地点
5.1 时间:
5.2 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3层 2312 室。
5.3 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份,图纸5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4 确定中标人后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进行公示,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柘城县粮食局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13849661629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940338转招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