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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县第二实验小学暖气改造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3 11: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垦利县第二实验小学暖气改造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垦建招字[2015]083-1号

 

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垦利县教育局委托,就垦利县第二实验小学暖气改造工程监理进行第二次招标发包,欢迎有承包能力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垦利县教育局

项目名称:垦利县第二实验小学暖气改造工程监理第二次

工程地点:垦利县第二实验小学院内

工程规模:本项目监理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1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参与工程监理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项目总监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5年7月23日-7月2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到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进行现场报名,否则该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

报名工程监理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投标项目总监在本企业缴纳近6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二份。

注: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招标人在项目报名截止日三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者,应自行关注并及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

联   系   人:李女士    徐女士

电        话:0546-8055118  15263866589

监 督  单 位:垦利县监察局、垦利县发展和改革局、垦利县财政局、垦利县审计局、垦利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0546-2521953

报名期限: 2015年7月23日8时30分 - 2015年7月29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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