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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明光市、凤阳县地税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2 18: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编号

czcg201507-049

项目名称

明光市、凤阳县地税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

明光市境内、凤阳县境内

招标单位

滁州市地方税务局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投标资质条件及其他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3、拟派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具有《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或具有《滁州市物业项目经理合格证书》;

4、投标单位及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6、外地企业中标后需办理入滁备案手续,并在中标后30日内在当地注册分公司;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网址:

http://www.czzbcg.com/czztb/InfoDetail/?InfoID=e5ac94e3-6b0b-4461-b0c2-a937b66a6559&CategoryNum=008)。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王工: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 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zbcg.com)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企业备案”栏目--“企业报名操作手册”);

3、投标人禁止使用相同的IP地址、MAC地址进行投标报名,一经发现,做废标处理;

4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项目规模

第一标段投资估算价37.2万元/年,第二标段投资估算价30万元/年。

招标范围

物业管理服务全部内容,服务期限三年。

发布时间

2015722

项目概况:第一标段:明光市地税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一)明光市地税局机关大楼、办公区域。明光市地方税务局办公楼8层,附属楼二层;建筑面积约7000多平方米。大楼主要设备有,中央空调、分体空调、电梯1台、消防喷淋系统、监控系统、会议音响系统、大楼供水系统、开水间、卫生间、会议室等;室外有自行车棚、停车场(楼前、楼后)等环境卫生,安全运行。院内花草树木、草坪绿地维修维护,大楼全年物业费约150000,基层分局物业费是222000元,合计全年物业费约372000元。(二)八个基层分局物业。地税局行政服务大厅、工业园区分局、桥头分局、潘村分局、女山湖分局、涧溪分局、石坝分局、张八岭分局等8个基层分局物业服务和管理。基层8个分局有14名物业管理人员。

第二标段:凤阳县地税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A.县局机关物业。凤阳县地方税务局办公楼8层,附属楼3层;二幢楼建筑面积约4210平方米。大楼主要设备有:空调;电梯1台;消防喷淋系统;监控系统;消防系统;会议音响系统;门禁系统;城市供水;楼层新风机组、开水间、卫生间、会议室等;室外有自行车棚、停车场2处(楼前、楼后)、绿地。凤阳县地税局局机关占用土地面积3318.8平方米。B.八个基层分局物业。凤阳地方税务局小溪河分局办公楼及院内、凤阳地方税务局板桥分局办公楼及院内、凤阳地方税务局临淮分局办公楼及院内、凤阳地方税务局总铺分局办公楼及院内、凤阳地方税务局大庙分局办公楼及院内、凤阳地方税务局工业园区分局办公楼及院内、凤阳地方税务局刘府分局办公楼及院内、凤阳地方税务局武店分局办公楼及院内,上述八个分局办公楼建筑面积为4900平方米。C.分局物业人员管理,全县地税分局有12名物业管理人员(详细情况请现场勘看,项目慨况以现场实际存在为准)。具体管理内容见服务要求。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第一标段:明光市地税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标段:凤阳县地税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本项目按一、二标段的顺序进行开标,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投标人若成为第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再参加第二标段的评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有加分因素)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服务费支付方式

见招标文件

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1、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时间: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投标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0.6万元;投标信用保证金:2.6万元,投标(信用)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帐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时间,两项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帐户其中之一: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琅琊支行 开户行:中国银行滁州分行

帐 号: 123340010400044210000000182 帐 号: 175228931151

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0.6万元;投标信用保证金:2万元,投标(信用)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帐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时间,两项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帐户其中之一: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琅琊支行 开户行:中国银行滁州分行

帐 号: 123340010400044210000000188 帐 号: 176727793921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明光市、凤阳县地税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 标段投标(信用)保证金。

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zbcg.com)“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下载。

招标文件等获取时间:2015723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 2015 7 27 17时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czdfzb@126.com (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邮箱),招标人将在2015 7 28 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zbcg.com)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1899号皖东国际车城A区三幢2单元12

联系人:李小丽、王守东

话: 0550-30599213537265150565018561395630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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