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幼儿师范学校艺术教学楼室内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幼儿师范学校艺术教学楼室内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JM-2015-07-71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幼儿师范学校艺术教学楼室内装修工程项目已由长春市财政局和长春市教育局(长教联【2015】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项目编号: JM-2015-07-7103,招标人为长春幼儿师范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室内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幼儿师范学校艺术教学楼室内装修工程。
2.2工程概况:长春幼儿师范学校艺术教学楼位于长春市农安县合隆镇经济开发区,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框架结构。
2.3招标范围:长春幼儿师范学校艺术教学楼室内装修工程,包括:北楼装饰工程、舞台机械系统设备、专业舞台灯光系统、北楼电气工程、南楼装饰工程、南楼电气工程、C02、C03楼装饰及电气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要求。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财政审定招标控制价:1279.5385万元(含暂列金:113万元)。
2.6建设地点: 长春幼儿师范学校教学楼位于长春市农安县合隆镇经济开发区北部,302国道以西。
2.7计划工期: 2015年8月19日开工,2015年9月19 日竣工。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2012年度—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7月2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12日13时30分,地点为 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3177号)三楼 第一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长春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幼儿师范学校
联 系 人:王继朋
联系电话:0431-861920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赵 冰 夏玉娟
联系电话:0431-89694976,0431-89694069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 号:010101201090115749
日 期: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