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各投标人: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委托,现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 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编号:HYCG20150607
2、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
3、标的内容、采购预算及服务期限:
3.1采购预算:人民币66万元。分包1和包2,每包33万元。
包号 | 承包范围 | 服务期 | 采购预算(万元) |
1(一标段) | 齐杏、马齐、吕地、雁园、高赞、镇上地、光辉、西北、昌教、马宁、马东、西登、路涌、新联、海凌等十五个居村委 | 1年 | 33 |
2(二标段) | 杏坛、罗水、桑麻、龙潭、逢简、北水、吉祐、古朗、南朗、麦村、光华、南华、东村、安富、右滩等十五个居村委 | 1年 | 33 |
注:1、投标人可选择全部包号投标,也可选择其中一个包号投标,但不能将单个包号拆分投标及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各包号的投标文件必须单独编制。
2、本项目采用分包评审办法:同一家供应商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包的中标人(例如“供应商A”为包1的中标供应商,则自动失去其余包的评审资格,如此类推)。
3.2服务年限为1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生效。
4、简要服务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单位,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5.3投标人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分所),且全体执业律师前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法、联系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时间: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7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南国东路宝翠花园36号)
联系方式:电话0757-28090676 传真 0757-28090670
联系人:何小姐
方法: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售价以汇款存入指定账户(帐号详见下文)后,凭①银行回单证明②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登记领取招标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招标文件,请另付特快专递费用人民币60.00元。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标书费缴交信息如下:
户名: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大良和桂支行
帐号:0146-8800072-891
财务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757-28090678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13日9:00时-9:30时(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8月 13 日9:30时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东路宝翠花园48号;)
8、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以下招标信息公告网址,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顺德区杏坛镇政务网(http://xingtan.shunde.gov.cn)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yzjs.com)
9、本项目公示期为自 2015年 7月23日至 2015年 7月29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0、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
地址:杏坛镇杏龙路杏坛镇人民政府东侧维稳中心
联系电话:0757-27388092
联系人:曹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东路宝翠花园36号商铺
联系电话:0757-28090671
传真:0757-28090670 邮编:528310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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