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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实验中学食堂、公寓、超市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2 17: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就其所需的食堂公寓、超市等服务项目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YHYGK2015-722

    二、项目名称:南阳市实验中学食堂、公寓、超市等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食堂、公寓、超市等服务(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四、标书售价:10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2015年722日至2015年7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  15:00—18:00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楼403(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年81215:00-15:30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厅(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12  15:30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2015年81215:30 开标地点: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厅(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工商局注册的后勤管理或餐饮企业且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3年及以上学校餐厅管理经验,且正在经营三所3000人以上学校餐厅,所经营餐厅获得过省教育厅颁发的省级中小学一级食堂荣誉称号;

    3、按以上要求提供正在经营的学校餐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至少一所正在经营的500人以上学生公寓并提供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至少一所正在经营的学校超市并提供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获得过南阳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的“南阳市中小学校园食品用品经营企业认证资格”;

    5、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   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荣誉证书(证明文件)、餐厅协议原件、公寓协议原件、超市协议原件、南阳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的“南阳市中小学校园食品用品经营认证资质”文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要求验原件,交复印件套(加盖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十二、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人:南阳市实验中学

联系人:顾先生         电话:13838989222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77-63188086

        E-mail:nyhyzb@163.com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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