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南阳市公安局刑事技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2 17: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其所需的刑事技术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YZJGK2015-178

二、项目名称:南阳市公安局刑事技术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标段:全自动固相萃取仪现场勘察移动实验室等;二标段:台式双波段激光生物检材发现仪便携式激光生物检材发现仪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四、标书售价:一标段:800元/份二标段: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222015年7月28(节假日除外) 8:30~11:30   15:00~18:00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年8月12日上午9:00-9:30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厅(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12日  上午9:30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2015年8月12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厅(南阳市工业路137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

九、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一标段: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必须提供现场影视级高清勘察记录系统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及原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厂家公章

4、现场影视级高清勘察记录系统制造厂商必须为公安部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行业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且具有OHSAS 18001管理体系认证、为软件企业(提供软件企业证明函)、通过CMMI 3级认证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必须提供台式双波段激光生物检材发现仪、便携式激光生物检材发现仪、真空502熏显柜的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针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台式双波段激光生物检材发现仪、便携式激光生物检材发现仪需提供公安部刑事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或国内总代公章)生产厂家的14001、9001认证证书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一标段

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公安部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行业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证明、OHSAS 18001管理体系认证、软件企业证明函、CMMI 3级认证(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等资料报名。(原件备查,留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1套)

二标段:

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公安部检测报告等资料报名。(原件备查,留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招标项目采用投标人资格后审,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认定为无效投标。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相关网站上发布。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南阳市公安局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18703770677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7-63188086  

E-mail:nyhyzb@163.com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2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