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关于泉州师范学院2015年后勤处特教大楼电力电缆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受泉州师范学院委托对2015年后勤处特教大楼电力电缆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密封投标。
1. 招标文件编号:FJMJQZ20150606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一 | 2015年后勤处特教大楼电力电缆采购及服务项目 | YJV22-0.6/1KV-4*240 | | 3 | 泉州师范学院 | 毛老师:0595-22919532 |
3.招标公告发布及标书购买时间:
4.项目联系人:施先生、周小姐
5.联系电话:0595-22700002、0591-87804050
E-mail: 2420461050@qq.com 传真:0591-87804050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5)、本次采购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48.79万元
6)、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7)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备查)。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除要求原件外】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标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资格证明文件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7)、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
8)、本项目要求投标文件采用无线胶装(无人为破坏不可拆卸并加盖骑缝章),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8.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fjmjzb.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开标时间:
11.开标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与泉秀路交叉口毅达商厦02号楼A203福建省闽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开标室。
1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入采购代理机构的下述账户,且该保证金应在开标前两天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或电汇的回单上必须注明所投项目的采购编号,否则不予确认。投标人须凭上述银行单据复印件(可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财务人员(联系方式见下方)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13.购买标书转账:
开户名称: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帐 号:13650000000136346
开 户 行:华夏银行泉州分行
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帐 号:152550100100151930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泉州泉秀支行
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