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阳明区文化体育局建设的2015年农村公益事业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牡阳财采计编号:2015-031
1.招标条件
2015年农村公益事业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牡丹江市阳明区文化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15年农村公益事业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2.2工程建设地点:磨刀石镇:六里地村、富强村、转心湖村、团山子村;五林镇:姚亮村、五星村、北甸村、杏树村,铁岭镇:苇子沟村、北岔村、青梅村。
2.3总投资额:约187万元人民币。
2.4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约11000平方米。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工程。
2.6计划工期:2015年8月6日开工,2015年9月30日竣工。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与招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
4.2投标人报名请于2015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24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书[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工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其中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书专业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省外投标人需要到牡丹江市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站办理针对本工程的投标备案手续。以上证件必须证企相符,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1册)到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长安街永安路18号京江商务酒店6楼601室)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26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 ,到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长安街永安路18号京江商务酒店6楼601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牡丹江市阳明区文化体育局
联系人:赫荣江
联系电话:1370483580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长安街永安路18号京江商务酒店6楼601室
联系人:陈洪颖
电话:0453-6679238
电子邮件:mdj6679238@163.com
开户行:牡丹江市建行第三支行
帐 号:2300170705105000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