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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2 15: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报建编号:1210204120150013

  招标备案号:12022015074006(0615-154215110095)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河东施工[2015]07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河东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已由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以 税总函[2013]663号、税总函[2015]276号、津国税函[2013]131号、津国税函[2015]86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河东区国家税务局 ,建设资金为 69496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河东区国家税务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河东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总投资694.96万元人民币;项目维修改造面积共计6425.63平方米,其中房屋建筑面积5151.07平方米,院落面积1274.56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151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市河东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本标段投资额580万元人民币,维修改造面积共计6425.63平方米,其中房屋建筑面积5151.07平方米,院落面积1274.56平方米。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楼面地面、墙面、门窗和外墙修缮;给排水、供热采暖系统改造;弱电系统改造;配电系统改造;办公区地下管网维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2015年08月28日 至 2016年02月28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正项目经理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3)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件和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07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 年 7 月 22 日 至 2015 年 7 月 28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07月30日2015年08月0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3室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河东区国家税务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葛强发(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151号
邮政编码:300170 联系人:冯宝深 电话:022-24121457
传  真:022-24314379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峰(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邮政编码:300060 联系人:曹震宇、张洁、古玉云、刘英 电话:022-23556620
传  真:022-23556620

  日期:2015 7 22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河东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沈伟洪
电话:24138499传真:24138499电子邮箱:HDJGZ12345@sina.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3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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