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八中、东皇三小、东皇七小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德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习水县教育局(采购单位)委托,就习水八中、东皇三小、东皇七小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习水八中、东皇三小、东皇七小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DJZB[2015]-010
三、项目序列号:DJZB[2015]-010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万元): 1315.69
2.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A包:仪器设备 | 一批 | |
2 | B包:办公设备 | 一批 | |
3 | C包:课桌凳、学生用床 | 一批 | |
4 | D包:食堂厨具设备 | 一批 | |
5 | E包:电子安保设备 | 一批 |
B包:办公家具、八中合班教室;
C包:课桌凳床;
D包:七小食堂设备、三小食堂设备、八中食堂;
E包:小学监控系统、八中监控室、直饮水系统、八中路灯等。
付款方式:货物及施工建设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全部到达,经安装调试,施工建设完成,采购人按有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凭中标通知书、合同书及招标人开具的有效单据,采购方支付中标供应商合同25%货款;第二年采购方支付中标供应商合同25%货款,第三年采购方支付中标供应商合同25%货款,第四年设备经采购单位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无息一次付清剩余货款。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可以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加入供应商库。财政部门不得对供应商申请入库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利用供应商库进行地区和行业封锁。目前,贵州省尚未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
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授权人身份证;
②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③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④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⑤ 2015年1-6月社保缴纳证明及税收证明,社保部门开具的2015年6月社保花名册;
⑥ 有效的供应商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
⑦ 有效的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13及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注:1、上述证明材料在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代表应是投标人单位的固定工作人员,一个投标人只能购买一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留下自己的真实电话号码并时刻保持畅通,以便于联系。否则因联系不到而造成投标人权益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5年07月23日 09时30分 - 2015年07月29日 16时30分
2.地点:贵阳市中华中路80号泰联大厦A栋16-7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8月11日 10时00分
八、投标地点:贵州省教师教育学校
九、开标时间:2015年08月11日 10时00分
十、开标地点:贵州省教师教育学校
十一、收款单位:贵州德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正新支行
银行账号:2011240001201100039062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习水县教育局
地址:习水县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德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何志敏
联系电话:0851-85860544
传真:0851-8586052
邮箱:
贵州德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