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采购项目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阳春市国土资源局(采购人)的委托,对“阳春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0877-15GZTP04B160,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5年7月22日起至2015年7月28日五个工作日。
1. 采购项目编号:0877-15GZTP04B160。
2. 采购项目名称:阳春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采购预算:人民币 170.4万元。
5.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1 | 阳春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采购项目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第一阶段:阳春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初始评价需于2015年9月31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阳春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潜力初始评价成果需于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 | 人民币 170.4万元 |
备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6.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土地规划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及上述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复购买招标文件。
7.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7月22日起至2015年7月2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8.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11日14时3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9.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10. 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8月11日14时30分。
11.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12、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 购 人:阳春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阳春市城区东湖西路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联 系 人:吴工、招工
电 话:020-37816279 传 真:020-37816137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