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海事局锦州码头工程沉箱拖带通航安全评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利达(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海事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海事局锦州码头工程沉箱拖带通航安全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海事局锦州码头工程沉箱拖带通航安全评估项目
项目编号:XLDCG-2015-31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编制锦州码头工程沉箱拖带安全影响论证报告,并能通过专家论证,协助招标单位到海事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得到行政许可证。(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投标人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开展论证与评估的相关设施、设备。2. 具备本行业评估咨询、技术研究或工程设计等资格。3. 具有相当数量的航海技术、海事管理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组织的通航安全影响论证与评估专门培训的技术人员;能组成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影响论证与评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构成条件的论证与评估项目小组。4. 具有论证与评估或涉水工程项目设计、技术咨询的相关业务的良好记录及经验。5.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6. 具有符合规定的A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7. 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和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22日 08:30 至 2015年08月0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信利达(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民权街47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证明材料,上述所有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套到信利达(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申请报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06日 16: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1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信利达(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民权街47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智航
项目联系电话:0411-8480569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海事局
采购人地址:大连市长江路2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许波0411-826236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利达(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智航0411-84805690
代理机构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民权街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