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酒精测试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郑州市公安局(招标人)委托,就“郑州市公安局酒精测试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招标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酒精测试仪采购项目
1.2 招标项目编号:郑财公开[2015]X06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技术要求 |
1 | 酒精测试仪 | 200台 | 详见 招标文件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经营范围包含招标范围;
3.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提供企业2014年度财务报表、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 产品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按国标《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GB/T21254-2007的全项认证检测;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3.5 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3.6 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时提供,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7月22日~2015年7月28日每天9:00~12:00、15:00~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815室(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南150米中原银行);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购买;
4.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8月11日9:00时整(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公安局办公大楼508房间(郑州市北二七路110号)。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2015年8月11日9:00时整(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安局办公大楼508房间(郑州市北二七路110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温先生 赵女士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28013 65928032
传真电话:0371-65928013
联系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815室(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南150米中原银行)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以下资料原件并提交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1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8.2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8.3 企业2014年度财务报表、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4产品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按国标《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GB/T21254-2007的全项认证检测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8.5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6 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郑州市公安局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