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2015年县道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新泰市2015年县道养护工程施工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泰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泰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FCG-2015-129
2.2根据实际情况,拟对莲花路、莲汶路、龙蒙路、沈汶路等7条县道实施养护,拟对牛石路、楼放路(石莱至禹村段)等10条县道的水毁和沿线安保设施进行修复和完善。
2.3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54.69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3.1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至少担任过一个类似项目经理经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7月31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泰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山东省新泰市青云路
邮 编: 271200
联 系 人: 王瑞
电 话: 0538-5350051
电子邮件: xtsjtjghk@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金山西街73号(老年大学院门东)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 丛强
电 话:15853823255
电子邮件:sdtatt009@163.com
开户银行:泰安市商业银行广生泉支行
账 号: 105937252501027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