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农业科学院吉林省长春市农业科学院国家大豆改良中心长春分中心二期项目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长春分中心二期项目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M-2015-06-698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长春市农业科学院国家大豆改良中心长春分中心二期项目建设工程已由长财建指(2014)110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农业科学院,建设资金财政专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吉林省长春市农业科学院国家大豆改良中心长春分中心二期项目建设工程
2.2工程概况:主要为实验室改造、晾晒场改造、抗病鉴定网室、抗虫鉴定网室、围墙和田间道路工程
2.3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长白公路2公里处长春市农业科学院院内
2.4计划投资:205.2370万元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工程内容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下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施工企业需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有关备案手续。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投标。
3.5拟参建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和长春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 人:长春市农业科学院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长白公路2公里处
联系 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431-8786300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601室
联系 人:聂女士
联系电话:0431-81873530
监督单位:长春市农业委员会纪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