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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道路(绿化带)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转)运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2 10: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利津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道路(绿化带)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转)运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

名称:利津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地址:利津县城利一路106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46-5625720

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联系人:禹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55118

三、项目名称:利津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道路(绿化带)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转)运项目

四、项目编号:LJZCZ2015-31#

五、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有三项:1、利津县城区道路(绿化带)保洁、生活垃圾清运;2、利津县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的7个镇街509个村的保洁、生活垃圾清运;3、城乡8座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及生活垃圾转运至东营市垃圾焚烧发电厂。

本项目共一个分包,全年概算投资 2413万元,其中第一项730万元,第二项1398万元,第三项285万元(采用计量付费方式,每车15吨780元,转运垃圾量每天约150吨,最终结算价格按实际转运量)。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参与环卫作业的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垃圾运输)一级资质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垃圾运输)一级资质;

三)具有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技术、财务会计、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有履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转发住建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鲁建城[2012]44号)文件要求的能力;

(六)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七)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社会服务能力,包括配备营运设备和人员;

(八)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07月22日至2015年07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0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正本及副本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人在报名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市或利津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8月14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院内)。

九、本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禹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55118  15263866586

十、监督单位: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审计局、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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