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机械研究院办公楼修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农业机械研究院办公楼修缮工程项目已由吉财采计X【20150714】-757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吉林省农业机械研究院(吉林省激光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农业机械研究院。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无标段划分。
2.3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完成。
2.4 招标内容:办公楼修缮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已落实。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投标人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3.4投标人须执行吉建管【2015】9号文件。
3.4 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5年7月22日至 2015 年7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处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考核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8月13日10时00 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 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本项目采购预算210万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将导致废标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吉林省农业机械研究院(吉林省激光研究所)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016号
联 系 人:刘洋
电 话:15543105511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6室
联 系 人:张宁
办公电话:0431-81150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