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伯渎港水环境改善工程(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标号:JSHXCG2015-01
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新区旺庄街道办事处委托,就其伯渎港水环境改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号:
伯渎港水环境改善工程,JSHXCG2015-01。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项目概况、要求:
伯渎港水环境改善工程
工期:150日历天。延误工期承包人应按照中标价的万分之八/日历天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
质量要求:合格。参照锡新管办发[2009]72号《无锡新区污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标准》和锡新管办发[2009]73号《无锡新区污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考核办法》。质量违约:按中标价的5%支付给发包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另须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绿色封面),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 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5年4月-6 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5年 4 月 - 6 月的缴费证明资料;
四、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采购文件出售时间:
(2)采购文件出售地点: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华邸国际大厦B栋19楼)。
(3)采购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自带U盘,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有效):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5年4月-6 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5年4月-6月的缴费证明;
(5)企业营业执照;
(6)招标文件售价:捌佰圆/份,售后不退。
(7)投标人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玖仟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到达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详见采购文件)。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以下形式支付,但不得使用现金支付:
(1) 银行汇票;(2) 银行本票;(3) 转帐支票;(4)电汇。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
(2)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8开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4) 投标文件接收人: 唐亚新、王桃丽、殷燕
(5) 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评审有关信息:
(1) 评审时间:
(2) 评审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6评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3) 中标单位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4) 中标单位确定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6评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 唐亚新、王桃丽、殷燕
联系电话:13093069860、13812296852
联系地址:华邸国际大厦B栋19楼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