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广播电视台舞台演播室效果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长政采[2015]GK-B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广播电视台舞台、演播室效果装修工程已由长治市财政局采购办以长政采办审批[2014-320] 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治广播电视台,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性资金,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控制价为:666.24万元 计划工期:60天
建设地点为:长治广播电视台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方案中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一级及以上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类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②具有3年内(2012.7.1至2015.6.30)完成三个地市级及以上电视台舞台、演播室效果装修工程业绩(单个项目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00万)并提供合同原件(留存复印件);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携带(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①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③施工资质证;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规费核准证;⑥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电视台舞台、演播室效果装修工程合同原件;由采购单位负责人初审报名登记,请于2015年7月21日至2015年7月27日(法定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投标报名所有证件在投标书内必须装有复印件,开标时还必须出示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5.2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需交纳6.6万元作为本次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长治广播电视台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滨河支行
银行帐号:146704704281
用途注明:“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字样
6、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即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6.1开标时间: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长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治广播电视台 集中采购机构: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治市英雄中路87号 地 址 :长治市政务中心B座四层采购三科
邮 编:046000 邮 编 : 046000
联 系 人:梁正国 联 系 人 :李俊
电 话:15234579485 电 话 :0355-6055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