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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人民检察院取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1 16: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康县人民检察院取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康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康县人民检察院取暖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招标文件编号GSJY-ZC2015429

招标内容

风冷热泵机组2台;采暖循环泵2台;采暖补水泵2台;定压罐1台;补水箱1个;全自动软化水处理器1套;辅助电辅热1台;控制柜2项。(包含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预算资金:34.5万元)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3、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供应商住所地或者项目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未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单位、报名前需携带单位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机构证、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等前来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注册等相关手续。 (详细注册步骤:请阅读陇南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注册指南)

      2、 网上报名请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lnsggzyjy.cn)详情请咨询陇南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咨询电话:0939-6916686。(报名成功后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3、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6日上午8:30—7月22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4、招标文件下载费:200元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5年8月2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七、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陇南市行政中心环保大楼2楼)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康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高文科         联系电话:0939-5525014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  晓     联系电话:0939-8235991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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