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石家庄市消防支队轻型全自动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采购(进口)公开招标公告(国际招标)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石家庄市消防支队轻型全自动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采购(进口)公开招标公告(国际招标)
报送时间: 2015年7月 21日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石家庄市消防支队轻型全自动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采购(进口)公开招标公告(国际招标)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0804-1540RHJD9181
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石家庄市消防支队 |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北二环东路109号 |
采购人联系人:于科长 |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5862139 |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高俊杰、柴亚青 0311-86999216、86999236 |
|
采购数量:轻型全自动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四辆 |
采购用途:消防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供货周期:合同生效后12个月内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完成本项目的供货能力、财务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应具有制造或代理销售权,且具备对所售产品提供售后服务的能力;投标人应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适用于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货物只接受一家投标申请人报名,如超过一家以先报名的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申请人为制造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外投标人应提供其所在国出具的同等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如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外投标人应提供其所在国出具的同等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专项授权书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7月21日至2015年7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11日9时00分 |
开标时间:2015年8月11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美丽华大酒店会议室 |
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
|
项目联系人:高俊杰、柴亚青 |
联系方式:0311-86999216、86999236 |
传真电话:0311-86999233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6960198 |
石家庄市财政局采购处投诉电话:0311-86688596 |
备注:此项目严禁转包、分包。 |
注:1、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公告时间一致。
2、传真发送需由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
2015年7月21日
采购办初审人: 复核人: 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