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下洋吴村拆迁安置小区南区A地块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项目的采购公告
宁海县下洋吴村拆迁安置小区南区A地块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5-07-21 | |||||||||
1. 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海县下洋吴村拆迁安置小区南区A地块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项目的产品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2.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用途、简要技术参数/招标项目性质
3.合格的投标人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对投标人资格的特定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或者投标产品的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以代理商身份参加投标的须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中国银行当日汇率折算);代理商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外币按中国银行当日汇率折算);中小微企业除外。 2)投标人所投产品(太阳能太阳能热水器)的制造厂家均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21 日起——2015年 7月31 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5.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海县时代东路321号二楼)薛丹明,咨询电话:13957826696。 本项目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联系方式。 6.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7.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元整。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5年8 月6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实际到帐); 开标时须提供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时凭银行回执单原件与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置换)。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 8 月12 日 9 时(北京时间) 9. 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当天递交的投标文件,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10.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 1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有关技术规格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2.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13. 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采购人:宁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5号 联系人:齐晓娟 电话:0574-65577033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时代东路321号二楼 联系人:薛丹明 联系电话:13957826696/0574-65507133 传真:0574-65507133
招标有关款项汇入的帐号: 帐户名称: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北斗支行; 银行帐号: 60030122000184729。 查询电话: 0574-65507133 小章 | |||||||||
附件:下洋吴安置小区(南区)A地块太阳能招标文件0721_2015721172333.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