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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速公路部分收费站轴组式称重系统改造工程招标

作者: 发布于:2015-07-21 17: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高速公路部分收费站轴组式称重系统改造工程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高速公路部分收费站轴组式称重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已由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计划编号为吉财采计X[20150619]-7263号的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项目法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高速公路通行费,项目资金比例为高速公路通行费100%,招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后审方式的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吉林省高速公路部分收费站轴组式称重系统改造工程等相关工程;

2.2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及数量:拉林河收费站:普通车道6套,超宽车道1套;风华收费站:普通车道1套,超宽车道1套;敦化收费站:超宽车道1套;延吉西收费站:普通车道1套,超宽车道1套;华丹收费站:普通车道1套,超宽车道1套;珲春收费站:超宽车道1套。 

2.4 规格:普通车道,秤体尺寸W(3.2m)×L(3.3m);超宽车道,秤体尺寸W(4.0m)×L(3.3m);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计划工期:2015820-2015年9月3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须包含本采购项目所需经营范围,同时具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安装能力且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生产厂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2日2015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分~1130分、13时~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许可证原件(轴组秤)、同时提供型式评价报告原件、法人代表签发的授权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上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到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长春建业集团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收取费用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该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5年8月11日11时00分,请于当日1100分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电子版(U盘)1递交至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1855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399

邮政编码:130022                     邮政编码 130022              

联 系 人: 魏立伟                    联系人 张吉庆、 李研        

    话:  0431-85379762            电话 0431-81808101        

    传真 0431-8180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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