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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第二十二中学校新建临时公共厕所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1 17: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南阳市第二十二中学校委托,就其新建临时公共厕所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招标要求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南阳市第二十二中学校新建临时公共厕所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NYZJGK2015-153

3、项目地点:南阳市第二十二中学校指定位置

二、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363平方米,采用轻质隔热彩板夹芯板墙,基础采用水泥砖基础,地面采用水泥花砖防滑地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劣迹;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能提供近两年来企业的财务状况报告;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及所在企业为其缴纳的本企业养老保险凭证;

       7.投标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8.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项:

5.1投标企业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有效证件:⑴营业执照副本;⑵税务登记证;⑶组织机构代码证;⑷资质证书;⑸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⑹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和所在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⑺提供近三年内类似业绩证明材料;⑻企业所在地或者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须在报名期间)。

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符合投标报名要求的投标报名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2报名时登记资料应注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及传真、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

    5.3报名和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721201572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5.3报名地点: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阳市工业路64号发改委院内南二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811上午9:30时。

22015811上午830时至930时递交投标文件,提前、逾期或递交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工业路64号发改委院内南二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阳市第二十二中学校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77-6313260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工业路64号(南阳市发改委院内南二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77-60559666    传真:0377-63190588

E-mailnyxinhui@126.com

                                          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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