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中山市沙溪镇滨河公园绿地道路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中山市沙溪镇滨河公园绿地道路修复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0851-1561ZS00CL09,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28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0851-1561ZS00CL09
3. 项目名称:中山市沙溪镇滨河公园绿地道路修复工程采购项目
4. 项目类型:工程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项目内容 | 完工期 | 最高限价 |
滨河公园绿地道路修复工程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 | 人民币61.612971万元 |
注:1、项目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监管部门:中山市财政局沙溪分局。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交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年4月-6月该相关材料)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2年7月至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6.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视为无效投标);
6.4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视为无效投标);
6.5 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省外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有效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须证企相符,专业不符或证企不符不予受理(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6 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投标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6.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获取(提供)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提供期限)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22日-2015年7月28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7、1109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7.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7.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7.3.2 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复印件;
7.3.3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2年7月至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原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7.3.4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3.4.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7.3.4.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7.3.5 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7.3.6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3.7 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备注: 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为了提高效率,报价供应商可先下载“投标报名申请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7.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00元整(含图纸),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9.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9.1 投标时间:2015年8月11日14:30~15:00
9.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8月11日15:00
9.3 投标及开标地点: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7、1109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会议室
10.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0.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山门户网站(www.gdgpo.gov.cn)和中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10.2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941.com.cn和www.chinapsp.cn。
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0)86222103
1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7、1109室中山分公司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方式:0760-88229150-131
邮政编码:528400
传真:0760-8822006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3.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佘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14.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账户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松苑新村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 1780 3080 5300 1224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