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井子区老年人服务活动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1 20: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大连市甘井子区民政局的委托,就其甘井子区老年人服务活动中心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ZQ2015-1045
二、项目内容:
礼堂显示系统、音响扩音系统、舞台灯光系统、教学电脑、LED屏、监控安防系统等设备一批,规格及技术参数等详见谈判文件(具体要求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注: 1.本次采购的台式计算机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七期)的产品。投标单位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七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三、项目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民政局
四、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5万元。供应商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投影机、数字高清融合器、音箱、功放、灯光设备、台式计算机)的生产厂家有效授权,
(三)外地供应商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四)须具有近3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合同额6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七、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授权原件、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携带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近3年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八、谈判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自2015年7月21日起至2015年7月27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南广场中华西路137号)。
九、谈判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十、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2015年7月30日9:30至10:0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1)(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一、谈判时间与地点:2015年7月30日10: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二、采购人:大连市甘井子区民政局
十一、采购代理人: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南广场中华西路137号
联系人:翟庆辉 电话:0411-39728170-9054
开户银行:大连银行第三中心支行
帐 号:8006 0120 8029 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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