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中心区主次干道路灯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烟台市城市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烟台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中心区主次干道路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烟台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中心区主次干道路灯采购
项目编号:烟政采(海逸)货物2015044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标段 | 招标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海港路中华灯灯头采购,数量29套 |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2、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含芯片)的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型号、规格的路灯灯具通过国家光电源或国家灯具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 47.85 |
2 | LED隧道灯采购,数量140盏 |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2、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含芯片)的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型号、规格的灯具通过国家光电源或国家灯具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 22.40 |
3 | 普通灯具采购,包含: (1)芝罘岛东路10米高低叉路灯采购,数量154套。(2)250W高压钠灯路灯灯头采购,数量49盏。(3)朝阳街3.5米双火庭院灯采购,数量26套。(4)世秀小区4.5米庭院灯采购,数量44套。(5)桑园路7.5米庭院灯采购,29套。(6)电厂立交桥9米单臂灯采购,数量35套。(7)滨海路14米双臂灯采购,数量30套。(8)16米中杆灯采购,数量2套。 |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2、镇流器须具有国家强制性CCC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型号、规格的路灯灯具通过国家光电源或国家灯具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 127.88 |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涵盖本次招标内容;2、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含芯片)的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型号、规格的路灯灯具通过国家光电源或国家灯具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第二标段: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涵盖本次招标内容;2、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含芯片)的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型号、规格的灯具通过国家光电源或国家灯具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第三标段: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涵盖本次招标内容;2、镇流器须具有国家强制性CCC认证证书;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型号、规格的路灯灯具通过国家光电源或国家灯具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22日 08:30 至 2015年07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烟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2日上午8时30分至2015年7月28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于烟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1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1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烟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翠华、翟英杰
项目联系电话:0535-659312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烟台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烟台市环山路8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苏倚 0535-61517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柳翠华、翟英杰0535-6593128
代理机构地址: 烟台市解放路166号中银大厦20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