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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体育局社区体育公园体育器材(包1重新招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1 16: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潜在)供应商: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体育局的委托,对惠州市体育局社区体育公园体育器材(包1重新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JS2015019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体育局社区体育公园体育器材(包1重新招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包1:人民币4048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项目内容:包1:门球场草皮及配套设施。

2.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体育设施产品制造的经营范围;

3.  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备注:提供有效或已最新年审的上述资料(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法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其余原件现场备查。

六、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报名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7222015728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登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七、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7222015728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811上午09:3010: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3.投标截止时间:2015811上午10:00(北京时间)

4.开评标时间:2015811上午10:00(北京时间)

5开评标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九、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姐           采购人惠州市体育局

电话:07522766326                  采购人联系人: 先生

传真:07522766829                  电话: 07522850326

联系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云山西路13

                                         

 

 招标文件下载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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