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2015年丰台区科技创安图像信息管理系统维护项目平台维护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的委托,对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2015年丰台区科技创安图像信息管理系统维护项目平台维护部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一、工程名称:2015年丰台区科技创安图像信息管理系统维护项目平台维护部分
二、工程概况:
1. 项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控制资金:财政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叁佰万元整(RMB3000000.00元)
4. 项目内容:2015年丰台区科技创安图像信息管理系统维护项目平台维护部分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的运行维护服务期限内对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创安图像信息管理系统2006-2009年建设的涉及1个分局二级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和33个派出所三级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的矩阵、硬盘录像机、服务器、编解码器、存储设备、显示设备及配件等设备进行全面维护,包括清扫,除尘,检测,检修;对故障平台设备进行维修;更换已损坏的平台设备,确保系统平台正常运行。此外,需采用技术手段将系统平台的运行状态进行检测,并在现有监控系统的通信路由下,在不增加任何传输设备及通信费用的基础上,将检测信号传送到运维中心,进行日常维护。
三、招标人: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邮 编:100062
联 系 人:蒙沫 成志凯
电 话:67117194
传 真:67173666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保密安防监控)单项资质证书;
(3) 具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壹级资质;
(4) 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
(5) 具有相关主管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时间:2015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2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发售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3室(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8月12日13时30分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持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保密安防监控)单项资质证书(复印件);
3、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壹级资质(复印件);
4、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5、具有相关主管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7、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