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教学仪器、实验室配套及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GZSKST15-082)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的委托,对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教学仪器、实验室配套及器材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ZSKST15-08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KST15-082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教学仪器、实验室配套及器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预算人民币6959950.00元。财政拨款。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 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教学仪器、实验室配套及器材采购项目;
2. 内容及数量:潮阳区属下中小学校的教学仪器、实验室配套及器材1批。(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服务)。
3.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项目学校正常使用;
4.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5.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6.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供应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及在广东省内已注册的分支机构,并具有生产和销售科教仪器及教学仪器设备的经营范围;
3、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六、关于文件公示: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7月21日至2015年7月27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符合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7月21日起至2015年7月2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可在报名后3天内自行前往采购项目学校现场勘察,勘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加盖公章)
2. 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
7、广东省内已注册分支机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8、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5年8月11日下午3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
十一、开标时间:2015年8月11日下午3时00分。
十二、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潮阳区东山大道北189号
采购人联系人:蔡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4-8872393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楼180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7123068
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
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