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慈善寺文物保管所煤改电(电力增容)、煤改电(电锅炉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 SJSZC-XM201505260980、SJSZC-XM201505260981
二、招标范围及形式:国内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慈善寺文物保管所煤改电(电力增容)、煤改电(电锅炉安装)工程项目
四、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慈善寺文物保管所
五、采购人地址:石景山区五里坨天泰山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8905989或13910516065
七、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八、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南路7号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8878644
十、采购内容及投标方资格要求:
1、采购内容
第一包:煤改电(电力增容)工程,预算控制金额1410084.11元。
第二包:煤改电(电锅炉安装)工程,预算控制金额1806032.97元。
2、投标方资格要求:
第一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项目经理需受聘于本企业;具有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必须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B本。
(3)企业资质:送变电专业叁级(含)及以上。
(4)投标单位必须对其承担的任务负责,施工中需要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市级质检标准进行过程的质量检验与控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第二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项目经理需受聘于本企业;具有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必须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B本。
(3)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
(4)投标单位必须对其承担的任务负责,施工中需要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市级质检标准进行过程的质量检验与控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锅炉安装许可证C级(含)以上。
(8)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9)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十一、 购买标书时需携带: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7月21日至2015年7月27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南路7号)
十四、询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7月28日上午10:00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询标内容:对《招标文件》技术及商务部分进行现场答疑,同时进行现场踏勘。
十五、投标截止日期:
2015年8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六、开标时间:2015年8月11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七、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南路7号 邮政编码:100043
电 话:010-68878644
传 真:010-68878644
联 系 人:王定保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