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桃源街道河道保洁项目的采购公告
(重发)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桃源街道河道保洁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5-07-21 | |||||||||
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委托,对桃源街道河道进行国内保洁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 招标项目的内容:
2.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1年,以合同签订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单位拥有垃圾处理措施及相应设备; 2) 投标人经营范围中具有河道保洁或保洁服务内容(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07月21日至2015年07月28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5.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宁海县兴工2路29号】 6.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购买时应出示的资料:(1)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08月11日9:00(北京时间)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8.投标和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9.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开标地点。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千元整(4000.00) 11.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2年1月1日至6月11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835552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海县兴工2路29号 联系人:郭晓敏、鲍建锋 联系电话:0574-83556096 传真:0574-83556096 本次招标有关的款项汇入,请按以下账号办理: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海支行 户名: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账号:38502010010006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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