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农业委员会民生工程蔬菜大棚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Sxzczx-20150721
一、采购内容:歙县农业委员会民生工程蔬菜大棚 ;预算: 6800元 /单体标准棚,总预算168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2.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详见2.2.1条;
2.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2.2投标人资质要求:
2.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且经营范围符合投标内容,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装订进标书)
2.2.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2年1月1日以来)100万元以上(含100万)钢构大棚类业绩证明一份(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原件备查,复印件装订进标书)
2.3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或采购人所在地检察机关从出具之日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效证明材料(详见《关于在全县招标采购领域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实施意见》);
2.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须在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报名而从其它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15 年7月 21 日至 2015 年7 月 27 日正常上班时间(北京时间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凭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在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紫阳路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报名,并缴纳相关费用(招标文件工本费 200 元)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参加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3600元。请于2015年8月10日11时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汇至:
户 名: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歙县支行
账 号:2210 2010 2100 0011 592
户名: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帐号:20000 3020 24910 30000 0018
开户行:安徽省歙县农村商业银行新区支行
单位: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歙县支行
帐号:13100 9402 90000 81822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5 年 8 月 10 日 15 时 30 分,地点: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黄山市歙县紫阳路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二楼)。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歙县农业委员会 代理机构: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采购人地址:歙县紫阳路36号 代理机构地址:歙县紫阳路19号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0559-2617186 联系方式:0559-6527291
七、监督
监督部门:歙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559-6534651
歙县农业委员会
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歙县农业委员会民生工程蔬菜大棚 招标文件(二次)7.2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