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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15年专项仪器购置项目(第四批)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1 15: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15年专项仪器购置项目(第四批)

招标编号:GXTC-1514099

采购人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十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尹钢、赵吉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10-88354433-769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的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交货地点(详见附表)。

2. 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投标人应具有投标产品制造厂商或合法经销商(提供制造厂商授权)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品目4-2和品目4-4适用);制造商授权代理商投标,则自己不得再参加同一包货物的投标 ;

9) 投标人应具有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所投产品型号的唯一授权书(第1包、第2包、第3包、品目4-1和品目4-3适用,第5、6包中的接收机、信号源、功率计和功率探头适用);制造商授权代理商投标,则自己不得再参加同一包货物的投标。

3.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售价10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21日~ 2015年8月5日,每天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层。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8月11日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层会议室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9. 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刊登。

10. 投标保证金用电汇付款方式直接交纳

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    号:7112510182600005361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编:100044     

  人:尹钢、赵吉祥                                        

    话:010-88354433-769/746

    真:010-88357503

电子信箱:guoxinzjx@163.com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1日

附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标编号:GXTC-1514099

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包号

序号

招标货物名称

数量

(台/套)

保证金(万元人民币)

第一包

1-1 

冻干显微镜

1

2

第二包

2-1

液质联用仪

1

3

第三包

3-1

差示扫描量热仪

1

3

第四包

4-1

药品保存箱

20

2

4-2

低温冰箱

5

4-3

低温冰箱

15

4-4

低温冰箱

15

第五包

5-1

信号源

1

3

5-2

音频分析仪

1

5-3

助听器检测套件(GTEM小室)

1

5-4

系统控制器及控制软件

1

第六包

6-1

起搏器测试套装

1

4

注:上述仪器设备除第四包外均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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