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主体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封丘县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主体附属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已落实。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封丘县公安局委托,对封丘县公安局公安业务技术用房主体附属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封丘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主体附属工程
二、项目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15】 072 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3.1、工程内容: 封丘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二次装饰地板砖、幕排烟通风、二次装饰石材墙面及外墙真石漆等;
3.2、工程地点:封丘县公安局新建公安业务技术用房院内;
3.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4、质量要求:合格;
3.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3.6、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4.3、投标人应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4.4外地进新企业应依照新建【2014】285号文件(www.xxgcjs.com)于开标前到新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核验;
4.5、本工程为资格后审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07月21日至2015年07月27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工业路53号)。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售后不退)。
六、报名时现场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法人代表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出示劳务合同和本单位近半年内按时缴纳社会保险且不存在欠费情形的证明材料)。
开标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拟派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明(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到期的需提供)无在建承诺函;
(7) 外地进新企业提供新乡市住建委出具的资质核验证明;
(8)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报表;
(9)投标人应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08月18日上午9:30时 (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大厅(工业路中段路东)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封丘县人民政府网、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封丘县公安局
联系人:狄女士、苌先生
联系电话:0373-829359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768337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6号省汇中心A座2701室
十一、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封丘县监察局:0373-8292325 封丘县人民检察院:0373-8289291
封丘县财政局:0373-8280638 封丘县审计局:0373-8292157
封丘县住建局:0373-8299685 封丘县发改委:0373-8285131
2015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