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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经七路、北环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1 11: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宜阳县公路管理局委托,对宜阳县经七路、北环路新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阳县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宜阳县经七路、北环路新建工程施工

2.2 项目编号:宜工交[2015]074

2.3 建设地点:位于宜阳县北城区

2.4 建设规模:共分为三段,是北城区的重要通道。第一段起于现状北环路,向西止于老路结束,起止桩号:K0+000-K0+196.286,长196.286米,宽34米(21米主车道+2×6.5米人行道);第二段为北环路终点处乡道,起止桩号:K0+200-K1+000,长800米,宽6.5米;第三段经七路起于李贺大道,路线向南延伸至于终点。起止桩号:K1+000-K1+142.906,长142.906米,宽26 米(16米主车道+ 2×5米人行道)。该项目全长1139.192米。

2.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7 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5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时须提供,开具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期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报名时公司法人代表须到场,否则不予接受

   3.7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7 21日至2015 727日(礼拜六、礼拜天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在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格证书、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及无在建承诺书、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如同时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还须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以上证件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8 11日下午330分整,地点为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宜阳县公路管理局   

人:刘女士          

    话:0379-68882908  

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郭先生

    话:15538842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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