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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闽东卫生学校2015-2016学年教材采购、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1 12: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闽东卫生学校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编号:NDZB-2015-64

2、 招标项目内容:如下表

合同包

项目名称

用途

数量

最高限价

(单位:元)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1

2015-2016学年教材采购、配送

教学

1批

700000

详见招标文件

福建省闽东卫生学校

陈老师/0593-6376193

宁德市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721日至201572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星程酒店旁)

5、项目联系人:陈华颖翁雅娟

联系电话:0591-87530730-815/0593-2937168传真:0593-2937168

E-mail:zhixinnd@163.com

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

6、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出版社或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

(2)投标供应商具有国家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近期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具有从事教材经营相关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或场地租赁合同等;(属于自由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由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1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销售人员联系方式和社保证明等;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6)其他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注:投标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7、投标截止时间:[2015811] [9:0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2015811] [9: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星程酒店旁)】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50元(含纸质和电子版)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11、标书购买费及招标服务费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号:1407700409008088205

开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12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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