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湾镇街道新市涌生态修复工程(人工浮床、曝气氧化)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石湾镇分局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石湾镇街道新市涌生态修复工程(人工浮床、曝气氧化)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5年7月21日至2015年7月28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1. 招标编号: 0724-1501K09N1506
2. 项目名称:石湾镇街道新市涌生态修复工程(人工浮床、曝气氧化)
3. 招标标的名称及数量:
包号 | 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01 | 石湾镇街道新市涌生态修复工程(人工浮床、曝气氧化) | 1项 | 490035.34 |
3.1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低于市场成本价时,该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总价价格分析证明资料供评标委员会审查。如未按要求提供或所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合理等情形,投标总价将视为低于成本价,其投标总价将被拒绝。
3.3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环保工程的相关经营范围;
2)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招标文件由采购标代理机构发售。
凭以下资料:
l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l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l 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可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高新技术开发区2栋B306室,电话:0757-83160056
1) 招标文件发售期:2015年7月21日至2015年7月2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
2) 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300元人民币(现金或转账),售后不退。
3) 购标费收款账户信息:
银行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
帐号:718557748571
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11日 9:00~ 9:3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8月11日9:30(北京时间)
3) 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高新技术开发区2栋B308室
四、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六、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佛山政府采购网(http://foshan.gdgpo.gov.cn/)、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cggzy.chancheng.gov.cn/)、佛山市石湾街道政务网(http://www.shiwan.gov.cn)、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gmgitc.com)。
七、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名称: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石湾镇分局
采购人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
电 话:0757- 83829722
联 系 人:李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高新技术开发区2栋B306、308室
电 话: (0757)83160056、83160058
传 真: (0757) 83160060
网 址:www.gmgitc.com
联系人:欧小姐、马小姐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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