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装饰及活动中心改造工程(第二标段)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装饰及活动中心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因第一次谈判第二标段招标失败,现重新开展第二标段的采购活动,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老政府采购代【2015】17-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2、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活动中心
2.3、项目地址: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5、工期要求:4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下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4、有相关类似工程经验,提供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合同原件2份;
3.5、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式:
1、报名企业需要携带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报名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请携带以上报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保持一致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 7 月 21 日至2015年 7 月 27 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节假日休息)。
3、报名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金城宾馆2楼229室)。
五、谈判文件获取:
1、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5年 7 月 21日至2015年 7 月27 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节假日不休息)。
2、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金城宾馆2楼229室)
3、谈判文件费用:1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 31 日下午16时00分
2、递交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3号金城宾馆2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和《洛阳市政府采购网》(luoyang.hngp.gov.cn)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379-64353006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金城宾馆2楼229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331006
投诉电话:0379-62226659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