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平市有关县(市、区)航摄项目和DOM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平市农业局委托,就南平市有关县(市、区)航摄项目和DOM制作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招标编号:闽咨采[2015]11号
二、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航摄范围、面积 | 最高限价 | 完成时间 |
南平市有关县(市、区)航摄和DOM制作项目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有关县市区全境20824.1231 Km2 ,其中: 邵武市2859.3874 Km2 建瓯市4198.4719 Km2, 顺昌县1979.5280 Km2, 建阳区3383.3641 Km2, 浦城县3375.8744 Km2, 光泽县2240.2522 Km2, 松溪县1043.0087 Km2, 政和县1744.2364 Km2。 | 1200元/ Km2 (超出为无效报价) | |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有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有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应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航空摄影专业甲级和摄影测量与遥感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只能由两个单位组成,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必须提供双方盖章签署的共同投标协议,否则按照无效标处理。投标主体必须是测绘航空摄影专业甲级单位,并以其条件参与商务部分评标,且由其与有关县(市、区)按规定签订《合同》。
5、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本年度在福建省类似项目中2标(设区市牵头组织的)以后,不能再参与投标。
6、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5年第一个季度其中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2015年第一个季度其中一个月的国家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材料;2015年第一个季度其中一个月的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7、投标人必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 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严格健全的保密管理措施。
10、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7月21 日起至2015年7月27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楼2层)。
五、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包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2、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标书登记表(格式详见下表)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0591-87677861),未及时将《领取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我公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六、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1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以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楼3层),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七、开标时间:2015年8月1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楼3层)。
九、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工作日,则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之前),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或逾期提交的均不予接受。
十、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都将在相关网站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cz.fjzfcg.gov.cn)、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www.npzbtb.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一、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保持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楼2-3层
联系人:游秀敏 电子邮箱: fjmzzj@126.com
电 话:0591-87677863 邮 编:350003
传 真:0591-87677661 网 址:www.fecc.cc
招标人:南平市农业局
联系人: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文体路175号
电 话:0599-8846298
邮购标书及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1008010018150009287
注:(1)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须注明“招标编号的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编号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