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综合保税区保税仓库3#楼项目工程施工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东营综合保税区保税仓库3#楼项目工程施工
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东港建招公字[2015]23号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东营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东营综合保税区保税仓库3#楼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承包能力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东三路龙熙新都9号楼110室
工程名称:东营综合保税区保税仓库3#楼项目工程施工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项目总计划投资约为 1.02亿元,仓库建筑面积约为28000平方米;单体一栋,主体为三层框架结构。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内容为施工蓝图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资金来源:自筹。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旧资质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具有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金状况良好。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1日至7月27日进入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dy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持报名凭证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到东营市东三路160号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
报名工程施工的企业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东营市外企业需提供2014年度(有效期内)或2015年度建筑企业资质验证证明和验证申请表(未体现注册建造师姓名的还需提供备案登记表)、省外企业须提供入鲁许可证、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外企业须提供《2015年度外埠企业进入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施工资质验证证明》、东营港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2014年7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能体现建造师及授权委托代理人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网上报名打印凭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二份。
注: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者,投标人自行关注并及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网、东营市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市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589956979
监督单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审计分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019611
技术支持:孙先生
支持电话:1861546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