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第八中学餐厅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霸州市第八中学餐厅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BSD-2015-108
采购单位:霸州市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霸州市兴华北路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16-235656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高开区天鹅西路518号华海商务中心8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310211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餐厅设备
项目实施地点:霸州市第八中学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
2、投标人须为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须提供生产燃气灶具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生产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
4、须提供省级及以上燃气用具(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单位出具的燃气大锅灶、燃气蒸箱(蒸柜、蒸饭车)、燃气低汤灶(低汤炉)、燃气双头炒灶(中餐炒菜灶)的质量检验报告原件;
5、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资质证书报名及开标时均须出具原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 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7月20日-2015年7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保定市高开区天鹅西路518号华海商务中心八楼80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8月11日 15时 00分
开标时间: 2015年8月11日 15时 00分
开标、评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项目联系人:吴楠
联系方式:0312-3102119
传真电话:0312-3102119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备注:购买标书时请提供下列有效资质材料:
1、法人委托书及法人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生产燃气灶具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生产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
4、省级及以上燃气用具(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单位出具的燃气大锅灶、燃气蒸箱(蒸柜、蒸饭车)、燃气低汤灶(低汤炉)、燃气双头炒灶(中餐炒菜灶)的质量检验报告原件;
5、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进行资格预审,并提交A4纸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进行备案。面向合格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