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照相机、摄像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采购人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照相机、摄像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照相机、摄像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0633-154012432426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数码相机(套机) | 30 | 套 |
2 | 摄像机 | 30 | 套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且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按分标发售时,供应商只能参加其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购买的相应分标的投标。
七、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 7 月 20 日至2015年 7 月 27 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二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投标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身份证件、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25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投标人应于2015年 8 月 10 日18: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以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银行账号:1705012090027723,(联行号: 313611017053),开户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 8 月 13 日9: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 8 月 13 日9:00(北京时间)在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联系人:邓助理;联系电话: 15977716066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蒋工、黄工;联系电话:0771-2808960 传真:0771-2833569。
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