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公安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业务用房窗帘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业务用房窗帘采购项目,已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以杭经开采(分)【2015】12007号确认书批准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市公安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业务用房窗帘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FZX2015070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业务用房布帘、卷帘等的制作、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45.93257元。
五、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售价:
1.时间:2015年7月21日~2015年7月2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杭州市西文街368号4楼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售价:招标文件每本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15年8月11日下午09时30分。
2.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和茂大厦,位于学源街与幸福南路交叉口)
八、开标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15年8月11日下午09时30分。
2.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和茂大厦,位于学源街与幸福南路交叉口)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支票或电汇或银行汇票
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至以下账户:
户名: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户:杭州银行保俶支行
开户银行:77508100150602
十、其他事项:
1、购买文件时应提交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查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本项目采购及中标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站(www.zjzfcg.gov.cn)。
十一、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但招标文件在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质疑受理地点: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文街368室(白石路与西文街交叉口)
接收人:伍红仙,0571-88477702。
投诉受理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电话:89898772。
联系方式:
采购人:杭州市公安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0号大街
联系人:张警官电话:15158020526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文街368号4楼
联系人:伍工联系电话:0571-8847770213357106093
传真:0571-88477702
监督投诉电话:89898772
查看原公告 |